
时间:2022-03-26 13:02:38 来源:中国农网 作者: 点击数:381
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如何明晰职责、明确分工?日前,浙江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文件,尝试通过既有共性、又有个性的责任清单,构建起可量化、能定责、可追责的完整体系。据悉,浙江将先试行一年,根据实践效果再作调整。
据介绍,《浙江省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清单(试行)》中,把强化“三农”统筹协调放在重要位置,强调各级书记要落实乡村振兴政治责任。五级书记中,县(市、区)委书记是抓乡村振兴的关键一层,承担着“一线总指挥”的重任,更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浙江提出,县(市、区)委书记要发挥县(市、区)党委常委会“一线指挥部”作用,开展专题研究、召开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切实加强对乡村振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
一方面,强化顶层设计,另一方面,浙江要求各级第一责任人“脚沾泥土”。根据要求,设区市市委书记必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带头定点联系1个以上涉农乡镇(街道)或行政村,任期内走遍辖区所有乡镇(街道);县(市、区)委书记则每年要把三分之二以上的调研时间用于农村工作,任期内走遍辖区所有村(社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要在年度内走遍辖区所有自然小组;村党组织书记要经常性入户走访,年度内走遍辖区所有农户,及时协调解决农户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该责任清单,浙江还首次提出,将组织各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述职评议内容的质量,就取决于各级书记有没有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倾听民声,开展乡村振兴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并结合基层实际创新破题。
记者看到,除了确保粮食安全、落实耕地保护措施等底线任务之外,浙江还把许多特色工作纳入责任清单。比如,落实农民农村“扩中”“提低”改革措施,深化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推进“浙江乡村大脑”以及其他涉农数字化应用建设、贯通、运用等相关工作。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朱海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