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2-14 20:40:33 来源:新余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点击数:1334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四十五已整改完成,并分别通过市级、省级销号核验,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四)款:“通过销号核实的整改任务,由整改实施主体将相关整改任务的措施落实、目标完成情况以及省生态环保整改办问效电话,在当地政府网站、部门和企业门户网站等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销号公开规定,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2月14日至3月5日。
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问效电话:0791-868666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