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30 15:40:05 来源:新疆生态环境 作者: 点击数:595
4月28日上午,喀什地区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调度会。地区行署副专员祖力甫哈尔·阿布都热甫主持会议并讲话,有整改任务的地直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分管领导及有整改任务的县直部门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地区行署副秘书长董有华传达了自治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暨“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指标完成情况调度会精神。地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郝勇通报了全地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地区水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喀什市人民政府、岳普湖县人民政府分别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扛起督察整改的政治责任,不折不扣完成好督察整改任务。
会议强调,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都有明确的时限和要求,各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标准要求,对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确保整改结果都符合验收要求。各整改验收单位要严把验收质量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地区级验收销号工作,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推敲、经得起检查。
会议要求,各县市、各部门要切实扛起整改的主体责任,对中央及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必须坚决彻底、不能有遗留,必须全面到位、不能打折扣,必须严格监管、不能出现反弹,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要求到位,按照既定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全力推动整改任务高质量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