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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油品质量管控不严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时间:2025-04-17 16:36:22 来源: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点击数:592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油品质量管控不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根据整改验收销号有关规定,现对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督察指出问题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我省反馈督察发现问题,其中就“油品质量管控不严”指出:2017年以来,全省查处加油站销售不合格车用柴油141起,市场监管部门均一罚了之,未对生产和销售渠道追根溯源以及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职责划分不清,对企业内设加油点的监管存在空白,大量企业内设加油站点以“自用加油”为幌子对外经营,非法销售不合格柴油等问题。要求各地按照要求全面落实整改。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市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编办、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统筹协调、跟踪分析、督促落实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各县区(管委会)也相应成立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做好整改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市委编办出台《进一步明确企业内设加油站点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莆委编办〔2020〕55号)文件,明确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等各部门的企业内设加油站点监管职责分工,并按职责分工抓好监管工作,解决部门监管职责不清的问题。

  (三)开展全面排查

  市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联席办组织各县区(管委会)全面深入排查涉油生产、批发、零售、仓储、运输企业,摸清查准未经批准、违法建设的加油站(点)底数,依法关停取缔。截至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共摸排出成品油销售经营站点112家;商务部门共摸排出企业内设加油站点34家;交通运输部门共摸排出交通运输企业在用内设加油站点19家。

  (四)加强质量抽检

  加大对销售领域和企业内设加油站点油品质量监督抽检力度,市市场监管部门2020年以来累计完成1135批次流通领域成品油抽检,合格率为99.74%,对监督抽查的不合格商品均已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做好追根溯源及时地将案件信息抄报上一级经销商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2021年以来市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联席办对全市企业内设加油站点的油品质量开展全覆盖监督抽检,共抽检成品油21批次,合格率100%。

  (五)严格案件查办

  2020年以来,市公安、海警等部门共查获各类成品油案件54起,缴获非法成品油1251.5吨,抓获嫌疑人128人,取缔捣毁黑加油点16个,查获非法改装车辆37辆、“三无船舶”110艘;市市场监管局办理涉及成品油各类行政案件12起, 没收无合法来源的走私柴油32桶,罚没金额93.555万元。

  (六)建立长效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健全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管工作机制的通知》,推进专项整治与常态化监管相结合,细化落实监管措施,构筑长效监管机制。市商务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印发企业内设加油站点报告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探索建立企业内设加油站点报告制度,规范日常运营,明确各部门监管重点,健全各部门之间齐抓共管机制。

  以上整改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

  受理部门: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594-2609306

  邮箱:fjpt12315@163.com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三亭街193号

  邮编:351100

 

  中共莆田市委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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