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11 14:55:01 来源:农民科技网 作者: 点击数:1302
自第二轮第一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广西某新材料有限公司浸银渣处置严重滞后问题公布为典型案例后,隆安县纪委监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落细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有力有序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目前,该公司浸银渣处置问题已全面整改完成,解决了近几年久拖未决的历史遗留难题和突出问题。
该县纪委监委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监督执纪,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政治监督的重点,靠前站位、主动谋划,严肃问责生态环保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以铁纪护航生态环境保护。
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该县纪委监委聚焦各乡镇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制定联动监督任务分工方案,充分发挥“室组地”协同联动机制作用,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月度监督清单,推动各项任务、责任、工作落实到位。截止目前,共累计印发涉及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的月度“三张清单”28期,部署生态环境领域监督任务28项。
在监督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结合环保督察、巡视巡察、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隆安生态环境局对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广西反馈问题的4个方面39个问题,结合县情认领13个共性问题,制定41条整改措施。通过实地走访、定期督查、查看台账等方式,对认领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监督,确保职能部门任务落实落细。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着力查处问题整改不及时、敷衍了事、群众关注度高和期盼强烈,以及党员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一起。自开展专项整治以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立案28件涉及28人,组织处理2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留置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此外,通过下发工作提示、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举一反三,查找责任落实、行业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并查漏补缺、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自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已开展以案促改案件15件,建章立制7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