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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8)整改验收情况公示

时间:2025-01-07 13:22:40 来源:枣阳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点击数:1432

按照《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襄污防攻指文〔2024〕11号)要求,我市组织生态环境部门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8)开展了自行验收,形成自行验收情况报告。2024年10月23日向襄阳市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提交了自行验收情况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函请组织襄阳市级验收,2024年1126日通过验收。现将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一、 反馈问题

督察进驻期间,督察组抽取23件重点信访件开展电话和实地回访,其中群众不满意的有6件,不满意率达26.1%。

二、整改目标

推进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大抽查与督办力度,确保督察交办信访投诉事项立查、立改、见效,确保“事要解决、群众满意”。

三、整改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解决群众信访投诉的生态环境问题,强化责任担当,及时妥善处置生态环境投诉问题,确保工作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做好重点信访件的交办、转办、督办工作,积极推行领导包保责任制,做到控制增量、减少存量、提高质量。

(三)加强跟踪督办。强化跟踪督查常态化,采取经常性的电话回访、实地回访或暗访方式,做好重点信访件办结后的回访工作和信息公开,充分接受群众监督,及时掌握信访办理、整改措施落实和群众评价情况,第一时间解决矛盾问题。

(四)强化责任追究。对拖延整改、虚假整改等情况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枣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理工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督察整改一线调研督导工作,听取各责任单位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指导整改工作持续推进。

(二)完善信访交办件整改工作流程,建立沟通联络、清单调度、督导核查等制度,明确各地各部门整改责任,形成“方案制定—组织实施—验收销号—监督保障”工作闭环,确保整改工作质效。

对环境信访问题实行每月通报制度,进行动态分析,并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压实了工作责任,促使环境信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省生态环保督察期间,我市印发了《枣阳市配合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枣办发电〔202319号),进一步强化对信访工作的全过程监督,成立了责任追究组,对配合省生态环保督察工作不力的相关单位,根据情节开展追责问责。

如果您对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17-16日,共10天)向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张佳,联系方式:0710-6329158。

枣阳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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